保號保險經紀有限公司 (商業登記號碼: 70321266)【簡稱甲方】

推薦人 (姓名及身份證明文件/護照/商業登記號碼乃根據甲方所分配個別推薦碼的個體為依歸)【簡稱乙方】

茲雙方同意簽訂本合約書,雙方約定權利義務條款如下:

第一條:合約時間

本合約自乙方提交日生效,以每年 1 月 1 日為年度起算日, 12 月 31 日為年度結算日。

本合約有效期間自簽約日起一年為有效期,到期屆滿後雙方若無書面表示反對續約的情況下,本合約會自動續約一年。往後如此類推。

第二條:合約之範圍

  1. 依據下述第三(二)條的描述,乙方只可以從事推薦客戶給甲方的活動。

  2. 乙方如推薦客戶成功,客戶須親自支付相關保單費用,客戶須把交易相關資料轉交甲方,乙方不得經手客戶之相關資料及費用款項。

  3. 甲方與客戶往來文件、客戶資料及傳遞之資訊,應保持高度之機密性,未得客戶之書面同意,不得告知或給予第三者使用。

  4. 甲方保留拒絕接受任何相關客戶申請的權利。

  5. 乙方對甲方應盡推薦合約之義務,對外之言論行為應遵守雙方議定內容,若有違反而造成客戶之損失及衍生相關費用,應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不因此負擔任何法律責任。

  6. 甲乙雙方均不得利用對方名稱,若因而造成他方之損害,應賠償他方一切之損失,違者將負擔一切可能之法律責任。

第三條:行為規定

  1. 一、乙方不得有下列行為,若因發生下列行為而致客戶產生任何損失或糾紛,全由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甲方保留終止合約之權力及向乙方追討有關責任及相關損失之權利:

    1. 使用甲方名義、製作廣告或其它方式對外宣傳及提供有關信息。

    2. 擅自使用甲方之商標、LOGO、或自印名片。

    3. 以甲方的名義簽訂任何合約。

  2. 二、另外,甲乙雙方應當遵守香港及中國其他有關監管機構的所有當時適用之法律、法規及規則,包括(i)根據香港《保險業條例》(香港法例第41章)第64G條的要求,乙方不得對轉介客戶直接介紹商品、提供相關信息及提供需受監管或持牌的活動,乙方之責任只是將轉介客戶轉介給甲方。乙方對外之言論行為應遵守本合約議定的內容,若有違反而造成轉介客戶之損失及衍生相關費用,應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不因此負擔任何法律責任。惟如轉介客戶因購買甲方銷售的產品而蒙受損失,乙方不因此負擔任何法律責任; 及(ii)根據香港保監局《持牌保險經紀操守守則》一般原則5 - 資料披露第5.5條的要求,乙方介紹客戶予甲方,在甲方為轉介客戶安排保單前,甲方除了需遵守關於轉介而設有的政策、程序或規定外,甲方亦需對客戶作出下述的披露:

    1. 甲方將負責安排保單,而就此目的而言,轉介客戶只應直接與甲方作往來(即轉介客戶不應為了安排保單而與乙方作往來);

    2. 乙方並不代表甲方,亦不應參與安排保單的過程;

    3. 甲方就乙方對於有關保單給予轉介客戶的任何意見不承擔任何責任;及

    4. 保單的保費應直接支付予甲方或相關保險人(而非乙方)。

第四條:合約終止及義務

  1. 一、乙方若(i)於合約生效日起六個月內未完成任何一項轉介;(ii)乙方公司進行重大的股東、高管、銀行收款人及/或董事變動;及/或(iii)在本合約生效期間發現乙方的背景不符合法律規定,甲方有權單方面提出終止本合約。

  2. 二、本合約有效期間內,任何一方均可於一個月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提出終止本合約。

  3. 三、乙方如違反合約任何規定條款,甲方有權立刻終止本合約及向乙方追討一切損失。

第五條:合約補充規定

  1. 一、甲乙雙方同意可以另行約定進行客戶轉介之產品制度表。

  2. 二、甲乙雙方因配合雙方營業方針之變動,可由雙方以書面協議隨時修訂。另外,如果因政府法律或監管機構法規變動原因需要修改本合約,甲方可以單方面用電郵的方式通知乙方有關法律及法規之改動,甲方並需在電郵內描述清楚有關法律及法規之改動受影響本合約的有關條文。雙方同意上述有關改動對本合約有法律效力。

第六條:乙方義務

  1. 一、乙方獲得推薦收入如涉及不同地區的稅款需由乙方自行申報。

  2. 二、乙方有義務自行按香港稅法規定申報承擔稅項,甲方不得向任何他人透露相關資訊,甲方有義務保存乙方相關收入明細,以作日後有必要配合香港政府查詢。

  3. 三、如乙方公司進行重大的股東、高管、銀行收款人及/或董事變動,需馬上通知甲方。

  4. 四、乙方需全面配合甲方對乙方的背景調查工作。

第七條:合約效力

本合約說明甲、乙雙方相關之協議及共識,並取代之前所有的口頭及書面承諾,如果本約條款與之前所有的口頭及書面承諾有牴觸,皆以本合約條款為準。

第八條:管轄法律及司法管轄權

本協議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管轄,並按該等法律詮釋。本協議各方均願接受香港法院的非專有司法管轄權管轄。本協議書未盡事宜,悉依香港政府相關法令辦理。

根據香港《防止賄賂條例》,乙方不得從事與任何公司有利益違背的安排,乙方亦必需回避任何與其主事人有存在利益衝突關係的情況。若發現有上述問題,合約將會即時終止,所有有關責任由乙方承擔,乙方亦需賠償甲方德相關損失。另外,甲乙雙方亦須向客戶透露及獲得客戶的同意有關乙方在客戶轉介活動中將會獲得介紹費報酬的事宜。

第九條:合約收執

本合約以乙方在甲方網頁註册及「提交」的電子版為憑。

第十條

根據《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非本協議簽署方的任何個人或實體,均無任何權利履行本協議的任何條款。

合約附件: 推薦獎賞計劃 - 專業用戶 (生效日期: 2023年9月1日)

此附件為《客戶推薦合约》的一部份並具其约束力。保號保險經紀有限公司(簡稱“甲方“)保留在合約期內隨時對此“推薦獎賞計劃“內容修改的權利。

此附件內容將應用於透過甲方的保險經紀服務報價及完成交易的下列指定保險產品。

專業用戶推薦獎賞*

保險類型一

30%

火險

單次旅遊保險

家居保險

家傭保險

保險類型二

20%

汽車保險(全保)

全年旅遊保險

個人意外保險

海外留學生保險

工作假期保險

保險類型三

10%

汽車保險(三保)

室內裝修工程保險

無人機保險

*推薦獎賞是以”Hold Dollar”(簡稱”HD”) 作為代表單位。推薦獎賞的計算是以客戶的發票金額扣除相關徵費及稅項後為基準。

例子:

推薦人A介绍顧客B使用甲方的網上顧問服務並投保了一份家居保險。

保單生效日:2023年9月1日

應缴保費:HK$1,000 + 0.1%保險徵費 = HK$1,001

推薦獎賞:30%

假設保費在翌年度加幅是2%及顧客B使用相同的推薦碼,顧客B的應缴保費和推薦人A的獎賞分別如下:

顧客B的應缴保費

推薦人A的獎賞

保單生效的首年

HK$1,001.00

HK$300.00

保單生效的翌年

HK$1,021.02

HK$306.00

備註:

  1. 每位推薦人將會獲分配其獨立的推薦碼。顧客必需在確認接纳保險報價前輸入推薦碼,相關推薦人才可享HD。

  2. 推薦獎賞是以“Hold Dollar”(簡稱“HD”)為代表單位。每HK$1相等1HD。

  3. 每張保單獲取的HD將於顧客繳付保費及保單成功生效後的三個工作天內存入推薦人在甲方的 “推薦人帳戶”。獲取的HD可用作日後扣減其在甲方投保時的保費; 或兌換指定獎勵 (兌換門檻為1000HD) 。

  4. 獲取的HD的有效期是翌年年終。所有未使用或提取的HD將會在到期日後被取消。

    • 例子1: 在2023年1月15日獲取的HD => 到期日為2024年12月31日
    • 例子2: 在2023年11月20日獲取的HD => 到期日為2024年12月31日
  5. 推薦人只會在保單生效時或續保時獲得相應HD。若保單內容在保障年度內有任何更改將不獲HD。

  6. 若保單在起保後30天內(因任何原因)被取消,甲方有權收回或追討因該保單已發放的HD或提取的現金。

  7. 當保單續保時,保戶需在確認續保時提供推薦人的推薦碼及成功繳付保費,該推薦人方可獲得該保單的HD。

  8. 當推薦人成功介紹客戶開戶後,如該客戶沒有使用任何推薦人的推薦碼在甲方投保,開戶推薦人每次均享有5%獎賞(以折扣後的税前保費計算)。若被推薦的客戶連續12個月沒有購買任何保單,該開戶推薦人的關係將會被自動解除,即使客戶日後購買保單,開戶推薦人亦不會得到任何獎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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